2014年8月14日星期四

外籍幫傭-台灣“長期照護服務法”服務體系納入家屬和外勞


,截至去年底,島內共有71萬名失外籍廠工能者,其中65歲以上失能者就有45萬人,平均每個失能者需要1。4人來照護外籍幫傭,影響家庭可能超過百萬。在台“立法院”審議四、五年、攸關島內民衆老年生活質量的“長期照護服務法”草案,上午完成初審。除了失能者照護,也將家屬(家庭照顧者)列入服務對象,可獲得更多社會支持及關懷。

,值得一提的是,“長照法”草案也將外籍看護工納入長照服務體系,長照新制上路後,除了雇主聘用之外,失能者家屬也可向長照機構提出申請,由機構派出訓練合格的外籍看護工至家中服務。島內勞工團體對此態度一向保留,未來在“院會”審議,勢必還有一番拉鋸。

台“衛福部照護司司長”鄧素文指出,“衛生福利部”下半年會將“長照保險法”草案送至“行政院”,與島內民衆健康福祉相關的長照體系才能長久健全。

對于“長照法”草案通過初審,“衛生福利部部長”邱文達感到相當高興,他指出,“長照服務法”草案是“根本大法”,推動四、五年之久,終于在今年通過“立院”初審。他感謝“衛環委員會委員”能夠不分藍綠,一起努力參與此“法”修訂,讓草案內容更爲完備,符合民衆需要。

據悉,需要長照的人數衆多,但島外勞仲介內過去長照無專責“法令”。“長照法”草案則明訂長照服務內容、相關服務人員、機構,可有效掌握服務質量。其中,外籍看護工是否納入長照體系,一直是爭議焦點。鄧素文認爲,島內民衆未來聘用外籍看護工的管道將更爲多元,除了自行聘用,也可向長照機構提出申請。

草案規定,長照機構可以事先訓練外籍看護工,提高照護質量,有需要的民衆可向長照機構提出申請,以時數來計費,外籍看護工不用與雇主同住,可減少許多麻煩。部分“委員”則認爲,新制上路後,希望所有新進台灣地區的外籍看護工都由長照機構統籌訓練,維持一定的照護質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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