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8月14日星期四

望遠鏡-顯微鏡使用注意事項


持鏡時必須是右手握臂、左手托座的放大鏡姿勢,不可單手提取,以免零件脫落或碰撞到其它地方。

輕拿輕放,不可把顯微鏡放置在實驗台的邊緣,應放在距邊緣10cm處,以免碰翻落地。

保持顯微鏡的清潔,光學和照明部分只能用擦鏡紙擦金相顯微鏡拭,切忌口吹手抹或用布擦,機械部分用布擦拭。

水滴、酒精或其它藥品切勿接觸鏡頭和鏡台,如果沾汙應立即用擦鏡紙擦淨。

放置玻片標本時要對准通光孔中央,且天文望遠鏡不能反放玻片,防止壓壞玻片或碰壞物鏡。

要養成兩眼同時睜開觀察的習慣,以左眼觀察視野,右眼用以繪圖。

不要隨意取下目鏡,以防止塵土落入物鏡,也不要任意拆卸各種零件,以防損壞。

使用完畢後,必須複原才能放回鏡箱內,其步驟是:取下標本片,轉動旋轉器使鏡頭離開通光孔,下降鏡台,平放反光鏡,下降集光器(但不要接觸反光鏡)、關閉 光圈,推片器回位,蓋上綢布和外罩,放回實驗台櫃內。最後填寫使用登記表。(注:反光鏡通常應垂直放,但有時因集光器沒提至應有高度,鏡台下降時會碰壞光 圈,所以這裏改爲望遠鏡平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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